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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券商有 200 萬美元美股,想退休後安心領股息,有什麼風險?」很多人沒注意到,美股有一道很容易踩到的稅務陷阱。
這通電話每年都會接到。客戶通常是 50-70 歲、台灣稅務居民、在嘉信(Charles Schwab)/ 富達(Fidelity)/ 盈透(Interactive Brokers)等美國券商持有美股或美股 ETF。
他們最大的盲區,不是匯率風險、不是股價波動——是「萬一在持有美股期間過世,會發生什麼事」。
這篇用 IRS 第一手規定、真實計算範例、Form 706-NA 申報門檻,把這個盲區講清楚。
台灣稅務居民(非美居民 NRA)在美國券商持有美股或美股 ETF、若身故時美國境內資產超過 USD 60,000、超過部分要繳美國聯邦遺產稅(稅率 18-40%)。這是 IRS §2106 明訂的規範——非美居民 U.S. Situated Property 的免稅額僅 6 萬美元(遠低於美國公民的 1,361 萬美元、2024 額度)。該課稅的範圍:美股、美債、美國房地產、美國銀行帳戶(部分)。規避路徑:①投資型保單包美股 ②非美券商持有(如香港/新加坡) ③配偶共同持有 + 稅務規劃。實際依美國稅法與台美稅務諮詢認定。
(6 萬美元免稅額法源、Form 706-NA 申報門檻與 5 種規避路徑往下看)
依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規定,非美國公民、非美國居籍(Non-Resident Alien, NRA)的死者,其遺產若包含「美國境內資產」(U.S.-situated assets),超過 USD 60,000 部分要繳美國聯邦遺產稅(Federal Estate Tax)。
關鍵對照:
| 身分 | 2026 年遺產稅免稅額 |
|---|---|
| 美國公民 / 綠卡持有人(US Person) | USD 1,500 萬左右 |
| 非美籍人士(NRA) | USD 60,000 |
差距 250 倍。
更殘酷的是:USD 60,000 這個免稅額不隨通膨調整(IRC §2102 規定),所以 2026、2030、2040 年都是 USD 60,000。
依美國國務院公開資料,美國目前與下列國家有「遺產稅 / 贈與稅條約(Estate / Gift Tax Treaty)」:
🇦🇺 澳洲 🇦🇹 奧地利 🇨🇦 加拿大 🇩🇰 丹麥 🇫🇮 芬蘭 🇫🇷 法國 🇩🇪 德國 🇬🇷 希臘 🇮🇪 愛爾蘭 🇮🇹 義大利 🇯🇵 日本 🇳🇱 荷蘭 🇳🇴 挪威 🇿🇦 南非 🇸🇪 瑞典 🇨🇭 瑞士 🇬🇧 英國
台灣不在這個名單內。
意思是:日本、英國、加拿大等國的居民,因為有租稅協定,可享有比 USD 60,000 更高的免稅額(部分國家可享美國公民同等免稅額)。台灣居民只能套用 USD 60,000 這個底線。
實務提醒:這不是任何人的決定,是台美之間沒有相關條約。除非未來簽定(短期內看不到跡象),台灣稅務居民持有美國境內資產,就要面對 USD 60,000 的硬天花板。
依 IRC §2104、IRC §2105 與 Form 706-NA 說明:
關鍵:「美國保險公司發行的人壽保險給付」這條,是國內公司 OIU 美元壽險的合法優勢之一。
如果死者持有美國境內資產且超過 USD 60,000:
| 項目 | 金額 |
|---|---|
| 美國境內資產(美股 + 美 ETF) | USD 1,000,000 |
| NRA 免稅額 | USD 60,000 |
| 應稅遺產 | USD 940,000 |
| Estate Tax(依累進稅率,最高 40%) | 約 USD 320,000-340,000 |
| 申報程序成本(CPA + 律師 + 翻譯) | 約 USD 10,000-20,000 |
| 家屬實拿 | USD 640,000-670,000 |
家屬損失:約 USD 340,000(新台幣 1,000 萬)
| 項目 | 金額 |
|---|---|
| 美國境內資產 | USD 5,000,000 |
| NRA 免稅額 | USD 60,000 |
| 應稅遺產 | USD 4,940,000 |
| Estate Tax(接近 40% 上限) | 約 USD 1,900,000-1,950,000 |
| 申報程序成本 | 約 USD 30,000-50,000 |
| 家屬實拿 | 約 USD 3,050,000-3,100,000 |
家屬損失:約 USD 1,950,000(新台幣 5,800 萬)
不是逃稅、是合法稅務規劃:
持有愛爾蘭註冊 ETF(IE 開頭,如 VWRA、CSPX、IDUS)取代美國 ETF。同樣追蹤美股大盤、但不在 IRS Estate Tax 射程內。
台灣券商複委託買美股,雖然手續費高,但身故時只走台灣繼承程序(民法 1148 條繼承)、不必走美國 Probate + Estate Tax。
IRC §2105(a) 規定人壽保險給付不算美國境內資產。透過合規架構(OIU 美元壽險連結美股標的、或國內公司投資型保單),可避開 Estate Tax。
高資產家庭(USD 200 萬以上美股)可考慮跨境信託架構。需要會計師 + 律師合作設計。
小額投資人可考慮「保持美國境內資產低於 USD 60,000」+ 「其他標的放台灣 / 愛爾蘭 ETF」的配置策略。
持平地說:很多客戶聽我講這段時都很驚訝——「沒人告訴過我這個」。
券商不會告訴你(他們的業務不在稅務)。 業務員可能不知道(很多保險業務員自己也不熟跨境稅務)。 會計師會告訴你(如果你主動問)——但客戶通常不主動問。
USD 60,000 vs USD 1,500 萬的 250 倍差距,是「美國公民 vs 非美籍」的真實稅務不對稱。台灣稅務居民站在「非美籍」這一側,差距無法靠租稅協定彌補。
合法的應對路徑有 5 條(上述)。每條都需要事前規劃,不是死亡當天才開始想。
Q:外國人(非美國稅務居民)的美國遺產稅免稅額是多少?和美國人差在哪? 差非常多。美國公民與稅務居民享有極高的終身遺產稅免稅額(以百萬美元計、逐年調整);但非居民外國人持有美國境內資產(例如在美國券商帳戶裡的美股)時,免稅額只有 6 萬美元,超過的部分按累進稅率課徵、最高可達 40%。這就是所謂「6 萬美元陷阱」——同樣一筆美股資產,台灣人身故時的稅務待遇和美國人天差地遠。實際稅率級距與申報方式以美國國稅局(IRS)現行規定為準。
Q:美國遺產稅要怎麼申報?家屬會遇到什麼? 非居民外國人的美國境內資產身故時,須向 IRS 申報 Form 706-NA,並在完稅後取得 Transfer Certificate(移轉證明),券商才會放行資產。實務上家屬會遇到三道關卡:一、文件全英文、需要美國會計師或律師協助;二、流程往往要數個月到一年以上;三、這段期間資產是凍結的,家人急用錢也拿不到。這也是為什麼「先想好怎麼傳」比「賺多少」更關鍵。
⚠️ 風險揭露:投資型(變額)保單的投資績效與帳戶價值隨連結標的波動,盈虧由要保人自行承擔,保險公司不保證投資收益亦不保證本金。
本文為一般保險觀念整理,不構成個別建議,投保前請詳閱條款。
| 你要的 | 直接去哪拿 |
|---|---|
| 我在台灣的遺產稅責任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遺產稅專區 |
| 台灣端申報諮詢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或各地區國稅局免費諮詢 |
| 美國端申報 | 屬美國稅法範圍,建議洽跨境稅務會計師或美國國稅局官方資訊 |
| 我持有哪些美國資產 | 向往來券商/銀行索取持有明細 |
以上都是政府機關公告資料,線上免費可查、自己就能辦完。
📬 制度年年在改。想在有變動時收到整理好的白話懶人包,訂閱保險克勞斯電子報,不用每次自己追公告。
這個門檻的麻煩不在稅率,在於繼承人在拿到錢之前,什麼都動不了。
| 這一關 | 制度幫你出 | 制度不出的部分 |
|---|---|---|
| 稅 | 有門檻與免稅額 | 超過部分需申報繳納 |
| 流程 | 可委任處理 | 跨境流程耗時,資產長期凍結 |
| 現金 | 沒有 | 繳稅與規費需要先有現金 |
| 家人 | 沒有 | 繼承人往往不知道帳戶存在 |
跨境資產的稅務規劃建議找專業會計師,但有一件事是保險這一側能處理的:讓家人在資產解凍之前,手上先有一筆可動用的錢。指定受益人的壽險給付流程與遺產程序分開,常被用在這個位置。
這篇已經把台灣人持美股最容易踩到的「USD 6 萬遺產稅盲區」講清楚了。收尾我用做這行二十年、也接過不少「美股 200 萬、想安心退休」電話的角度,先幫你把最該知道、卻最多人沒注意的一句講明白——你是台灣稅務居民,但你的美股是「美國境內資產」;人一旦不在,超過 USD 6 萬的部分,美國有權課遺產稅、稅率最高到 40%,而且券商可能先凍結帳戶,家人沒完稅、拿不到那張放行文件,錢就卡在那裡。
我知道這很反直覺——辛苦存的股票,怎麼會傳不到家人手上?但這正是很多人沒算到的一塊:問題不是你有沒有賺,是「萬一你不在,這筆美股要留給家人時,那筆美國遺產稅和被凍結的帳戶,家人有沒有現金、有沒有辦法處理」。
這一塊牽涉美國稅法、台灣稅法、跨境申報,非常複雜,我一定要先說清楚:我不是會計師、也不是稅務律師,不會給你個別的稅務規劃或避稅建議——這種跨境稅務,一定要搭配專業一起評估。
但保險在這裡,有一個很實在、也很合規的角色——預留稅源:用指定受益人的壽險身故保險金,替家人準備一筆馬上動得了的現金。 與其讓家人在帳戶被凍結、又要湊一筆美國遺產稅時走投無路,不如提早用壽險、把保額配足,讓他們有錢繳稅、辦過戶,把你留下的美股,真的順利接到手上,而不是卡在稅和凍結裡。
實務上我幫人看的,是把風險先攤開:把你美股大概的部位、家人狀況講給我,我陪你盤一次——這個 6 萬盲區對你家的影響大概多大、萬一發生家人手邊有沒有足夠現金、要不要用保險預留一筆稅源、保額和受益人怎麼配,一項一項排出來、對照給你看,牽涉美國稅法的細節,我會提醒你一定要搭配跨境稅務專業一起確認。
如果你美股的這個盲區、預留稅源你都想過、也安排好了,那這篇你看看就好,不用特地找我。會需要我的,是那些手上有一筆美股、卻從沒想過「我不在了,這筆錢家人拿不拿得回」的人。
先把大概的狀況講給我就好,不用給帳號或個資。萬一哪天真的走到那一步,你留在美國那筆美股,是「稅源預留好、家人有現金能處理、接得住」的,還是卡在遺產稅和被凍結的帳戶裡、家人補不補得起那筆稅都不知道? 把你的狀況講給我,我陪你把這個最多人漏掉的盲區,先補在前面。
克勞斯・陳啓盛,20 年保險資歷,登錄字號 0095102429,金管會網站可查。持美股最怕的,不是股價跌,是「只想著退休領股息,沒算到人不在時那道 6 萬遺產稅盲區——家人面對被凍結的帳戶、一筆突然冒出來的美國稅,卻沒有現金可以周轉」。你現在人還健康、還能從容安排的時候找得到人,先把這個盲區看清楚、需要的話用保險預留一筆稅源,比事情發生了家人手足無措省太多。我登錄的通路是保險經紀人公司,不隸屬單一保險公司,你這筆美股的風險有多大、要不要預留稅源、保額怎麼抓,我都可以陪你一起看、幫你分析、幫你看接不接得住;牽涉美國和台灣稅法的部分,我一定會提醒你搭配跨境稅務專業。你留給家人的這筆美股,是稅源、現金、接手方式都想過、接得住的,還是只當它是退休金、你其實心裡也還在擔心萬一那天家人怎麼辦?
本文為跨境資產與保險規劃觀念之衛教整理,非特定商品招攬,亦非個別投保、稅務或法律建議。美國遺產稅、券商程序及跨境申報等為通則性說明,涉及個案應洽會計師、稅務律師等專業;保險預留稅源之規劃與實際承保內容依各保險公司保單條款及核保結果為準,情境為假設舉例,投保前請詳閱條款、洽專業人員。
Q:有美股、海外資產,會有遺產稅問題嗎? 會,而且很多人忽略:持有美國資產(如美股)的外國人,可能面臨美國的遺產稅。 這和台灣的遺產稅是兩套不同的制度。對非美國稅務居民來說,持有美國境內資產(美股、美國券商帳戶內的證券等)在身故時,可能被課美國聯邦遺產稅,稅率可能相當高。這是很多透過海外券商買美股的人沒注意到的風險——你的資產在美國,就可能適用美國的遊戲規則。
Q:美國遺產稅的「6 萬美元免稅額」陷阱是什麼? 關鍵在:非美國稅務居民持有的美國境內資產,免稅額可能只有約 6 萬美元(和美國公民、居民享有的高額免稅額差很多)。也就是說,超過這個額度的美國境內資產,身故時可能被課高額的美國遺產稅。很多人以為「我人在台灣、只是買美股」就沒事,但資產所在地在美國,就可能落入這個低免稅額的課稅範圍——這就是俗稱的「6 萬美元陷阱」。實際適用與計算複雜,牽涉稅法。
Q:怎麼降低美國遺產稅的風險? 這是專業的稅務與資產規劃問題,務必諮詢專業。 常被討論的方向包括:了解哪些屬於美國境內資產、資產配置與持有方式的安排、以及善用合法的規劃工具等。但每個人的資產結構、稅務身分、家庭狀況都不同,沒有一體適用的答案,錯誤的操作反而可能有其他稅務或法律風險。所以與其聽信「一招節稅」的說法,不如就個人情形諮詢會計師、稅務或跨境資產規劃的專業人士。本文僅為觀念提醒,不構成個別稅務建議。
Q:200 萬美元美股資產身故要繳多少美國遺產稅? A:概略計算(需扣除免稅額 6 萬美元):(200 萬 - 6 萬) × 稅率(18-40%、階梯) ≈ 65-77 萬美元。實際稅額依 IRS 計算表、遺產結構、其他扣除項目、當年美國稅法而定、以會計師/稅務律師意見為準。這是「不規劃就會踩到」的重大稅務缺口。
Q:透過台灣券商買美股是不是也會被課美國遺產稅? A:是的。無論透過哪個券商買、只要標的是美國境內資產(U.S. Situated Property)、身故時就會被 IRS 追。透過台灣券商複委託買美股、標的仍在美國、遺產稅適用。差別在於「哪個券商追蹤資訊給 IRS」的行政流程差異、稅務責任不變。
Q:買投資型保單「包」美股真的能規避美國遺產稅嗎? A:理論上可以、但實際依保單結構與美國稅法認定。透過壽險架構持有美股、身故時給付的是「保險金」而非「美股遺產」、可能規避 U.S. Situs Property 認定。但要注意:①壽險架構要合規(如 OIU、境外保單) ②保險費用(前置費用 + 保證費用)長期可觀 ③受益人與要保人架構要對、不能踩實質課稅原則。實際依台美稅法與稅務諮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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