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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已經夠讓人心煩,理賠若再吃虧就更不值。車禍現場顧好了,真正決定你「拿多少、賠多少」的,是接下來的理賠。同一場車禍,懂得怎麼主張的人和不懂的人,結果可能差很多。先搞懂你手上有哪三種牌:強制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
車禍理賠有 3 張牌: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律強制、賠對方人身(不論肇責);②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補強制險超限、賠對方人身+財物;③車體損失險——賠自己車損。**撞人**用強制險+任意第三人主張、**被撞**先跟對方車主/駕駛人求償+強制險基本給付。文件備齊:診斷書、警方三聯單、修車估價單、和解書(如有)。金額爭議可走調解或評議中心。實際依各保單條款與車禍認定為準。
(3 種給付上限、撞人/被撞主張差異、文件備齊清單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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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強制險有理賠上限嗎?超過怎麼辦?
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基本給付上限(2024 年):體傷 20 萬、傷害醫療 20 萬、失能 200 萬、死亡 200 萬。**超過部分**要走「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或向對方求償。實際依當年公告為準。
Q:車禍對方沒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怎麼辦?
可主張:①強制險基本給付(不論肇責、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②向對方**個人**求償(對方可能沒錢賠、要走調解/訴訟) ③自己的車體險賠自己車損(若有)。**建議加保「無保險車輛駕駛險」**應對這種情境。實際依保單條款認定。
Q:車禍後多久內要通知保險公司?
依保險法第 58 條、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於 5 日內通知**保險公司。**建議 48 小時內通知**+保留現場照片、警方三聯單、對方資料。逾期通知可能影響理賠、但保險公司不能單純以「逾期」拒賠、還要看是否影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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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保險觀念衛教,實際保障內容、保費與條件依各保險公司保單條款與核保結果為準,投保前請詳閱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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